海口中院开审张某豪等53人涉黑案 涉66宗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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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7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任玥文)16日,海口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豪等53人涉黑犯罪案件。该涉黑组织盘踞在东方市八所地区长达20余年,涉嫌66宗犯罪事实和3宗违法事实,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1亿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告人张某豪曾任东方市某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在其安排和扶持下,其子女先后进入东方市政府部门工作。随着亲属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张某豪家族在东方市八所地区声势显赫。

2001年开始,张某豪利用其家族影响力和在当地任职的家族成员提供的支持和庇护,逐步吸纳以张某华、柳某、张某东、张某平等人为骨干的多股社会势力,在东方市八所地区逐步形成以张某豪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至2021年期间,该组织为牟取巨额经济利益,积极插手、操纵八所村历届村委会选举,并通过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非法转让、倒卖八所村集体用地,在东方市多地大肆开设赌场,肆意非法采矿,并通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垄断八所港货物运输行业。

张某豪及骨干成员在东方市八所地区欺压、残害群众,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4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东方市八所地区的基层治理、经济和生活秩序。

该案庭审预计持续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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