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药品安全领域3起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海口网6月17日消息(记者史子杨)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聚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对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资料图片)

定安某诊所使用过期药品案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时,发现某诊所药架上摆放了已超过有效期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1盒(批号:191007;包装规格:10支/盒;有效期至2021年9月)和丁细牙痛胶囊3盒(批号:20200301;包装规格:24粒/盒;有效期至2022.02)。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诊所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药品,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警示的是,该诊所规模较小、工作人员少,无专职药品管理人员,药品管理上存在疏忽和漏洞,导致无法及时发现部分不常用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患者使用了过期药品可能会延误或加重病情。医疗机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守药械质量安全底线,提高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东方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拭子案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某医院有限公司时,在该院营业场所二楼检查室内发现已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使用拭子1包(标示生产日期:20200103;标示失效日期:20220102;内含100支)。该拭子已开封使用,剩余63支。执法人员调取了收费系统的收费清单及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名称:细菌性阴道病检测)等材料。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医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一次性使用拭子,并处2.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次性使用拭子属于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必须按照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存储条件贮存,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可能会导致检验结果出现偏差,影响医生对病因的判断。

乐东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案

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了未经备案的植物精华液、植物面膜等化妆品。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处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生产化妆品必须以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特别严重的违法情形。特殊化妆品未经注册不能生产、进口,普通化妆品未备案不能上市销售,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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