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石头上的珠崖往事

万宁东山岭的摩崖石刻。 本报记者 袁琛 摄

■ 管仲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编者按

碑刻经历两千余年的发展,不惟记录社会活动的变化,亦保存了大量官修正史之外的文献资料,被誉为刻在石头上的“二十四史”。正因于此,在以深入了解历史、发掘历史为目标的文博旅游中,观赏碑刻成为其中重要组成。

古人欣赏碑刻多从书法入手,如清末叶昌炽的《语石》:“吾人搜访著录,究以书为主。”但今人看待碑刻,除了欣赏其艺术价值外,作为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还蕴含着其他历史文献不可取代的文化价值。秦代以降海南岛纳入华夏版图,石刻文化亦随之逐渐传入,历经各个朝代的发展,大雅者虽稀,却形成兼具传统碑刻特征与民间本土文化的独特风格。

海南石刻分布于岛内各处,既有官刊又有民刻,既有方寸小碑又有摩崖巨石,成了探究海南历史文化的透视镜。

今天就让我们翻开碑刻里的海南故事。

碑刻里的海南故事1

映现海南文化的多元发展

海南碑刻记载了多元的文化内容,通过碑刻有助于了解海南传统的乡规民约、民间信仰、宗族文化等。如海口五公祠拜亭里所藏“神霄玉清万寿宫诏碑”,为宋徽宗赵佶于宣和元年(1119年)用瘦金体御书,全国仅存两通(另一通现存福建省莆田市元妙观三清殿)。该碑是道教传播海南历史的最早实物之一,对研究海南宋代书法、政治、文化、道教发展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由于海事活动频繁,海神崇拜作为区域特色被镌刻于耸立的百年巨石之上。如妈祖文化,正德《琼台志》记载,最晚在元代,在琼山、万州、崖州和感恩等地,就已经出现“天妃庙”,不过现“幸存”者仅有海口的“天后宫”。而至今矗立于天后宫的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篆书《天妃庙田记》完整地记录了天后宫的历史,成了探究海南妈祖信仰的重要资料。除妈祖外,峻灵王更是海南地区所独有的民间海神。宋代苏轼被贬儋州,在游览昌江峻灵王石后写下《记峻灵王庙碑》,碑文曰:“(昌化县)西北二十里,有山秀峙。海上石峰,巉然若巨人冠帽。西南向而坐者,俚人谓其山胳膊……山有石池,产紫麟鱼,民莫敢犯。石峰之侧多荔支、黄柑,得就食,持去则有风雹之变。”“峻灵王”最初是位于海南岛西部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昌化岭上的一块石头,因民间传说和皇帝诏封,民间神化并受膜拜,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民间信仰。与之类似石神信仰今日海南地区仍有留存,昌江黎族自治县七差乡重合一带的哈方言黎族依旧流行石崇拜,至今供奉石祖形状亦为长条鹅卵石。

见证古代海南的自然保护意识

海南保留着大量古代官府禁碑和乡规民约等碑刻遗存,透过这些碑文内容,可以了解当时当地的社会治理、民风民情等历史信息。如海南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村立有一块光绪六年(1880年)“奉官示禁”石碑,所刻碑约就包括“禁刀斧不得入山砍”“禁盗砍芦林竹木”“禁不得盗割竹笋”,足见当地的山林保护意识。又如,海南昌化石碌岭一带立有一块“禁采石碌碑”,该碑为清代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代理昌化知县李玉章所立,目的为严禁私采矿山,并规定了处罚措施:“该衿耆等投保指名禀县,饬差严拘究治,决不宽贷。”体现了地方政府对于保护矿产资源做出的努力。

此外,现藏于海南东寨港红树林博物馆的“石禁碑”内容更具海南特色,记录了百年前红树林保护的相关历史。碑文明确规定黄、柯、韩、吴、蒙五家为保护红树林的责任人,每家出两人巡逻。发现“顽夫”“有污心棍徒”,要“鸣鼓而攻”;抓到破坏红树林的人或物,有奖赏;私放毁坏者则要受罚。这五家具体保护内容包括:红树林枯木不能私折;乱取私折枯木罚一千文;耕牛踏坏红树林小苗罚五百文;正在生长的红树林被刀斧损失罚两千文。由此可透视隐没在正史之下海南民间为保护红树林而做出的努力。

时人认为山体如同身体,斧凿所向,山体破损,则腑脏受损,元气凋零。反之,若养护得当,山林繁茂,则风生水起,“若育树密如屏,自能人文蔚起,要非无所见而云盖天地,精华之气恒酝酿于山川,而人才叠兴。”古代环保意识虽是源于风水之说,载于碑刻之上的古代海南人民对于自然保护的朴素思考与实践,仍可为当今海南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鉴戒。

海口市谢潭村的古代官府禁示碑(局部)。 李幸璜 摄

再现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

海南岛位于中国南海中部,是东南亚地区重要的贸易、文化和交通枢纽。早在汉武帝时期就已经有人来到海南岛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随着时间的推移,海南岛成为了东南亚一带的重要商贸和文化交流中心,在古代与周边各国交往交流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囿于史料载录不详,部分历史现场无法一一还原,而碑刻资料在此情况下就发挥了重要的补史阕之用。

如,海南省博物馆从琼海征集来的“两院禁示”碑。该碑发现于潭门渔港(原碑或立于潭门港口或原会同县城衙署或兵营内),是明清时期广东政府给海南各个港口的“海关贸易规范”,清晰记载了当时海南官府对往来商船的相关四点要求:第一、驾驶船舶的商贩需先前往兵巡海南道接受官方查验,检查商船是否持有引票;第二、检查船只是否载有兵器等违禁品;第三、检查货船有无向官府交税;第四、驾船离开海南时不得私载米谷或贩卖粮食。若不按照以上执行者,将“一并治罪”。“两院禁示”证明了海南潭门港行使的海关权力,也揭示了海南在明清时期已成了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出发港之一。

又如,海南民间碑刻中发现了数量众多晚清民国时期的苏州码子。苏州码子产生于苏州,也叫草码,花码、番仔码、商码,用于各行各业,是中国早期民间的“商业数字”。这一算筹系统伴随海上丝绸之路传播到了海南,据相关学者统计,仅海口地区17块石碑便有苏码380余处,海口市美兰区新埠社区中桥村天后庙内所藏“万古流芳”碑,捐资信息中便有17处用苏码表示。大量商业算学的痕迹为寻找海南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中转站的文化印迹提供了充分佐证。

记录海南地区的民族交流互通

海南的地理位置使之成为各民族交流要地。《宋史》卷四八九《占城》:“雍熙三年(986年)儋州上言,占城人蒲罗遏为交州所逼,率其族百口来附。”此为史书中最早关于海南穆斯林来源的明确记载。海口、三亚、陵水等地都保留着大量唐代至元代的伊斯兰教徒墓群。收藏于三亚市博物馆的唐穆斯林珊瑚石“山峰”形墓碑、宋穆斯林珊瑚石“火焰”形墓碑,陵水黎族自治县博物馆的三方唐伊斯兰教徒珊瑚石碑,都代表了这一族群的文化印记。伊斯兰墓碑多具珊瑚形制,这是典型的海洋文化特色,反映了古代中国与中亚细亚伊斯兰教民族(波斯、阿拉伯人为主)通过“丝绸之路”交流、交往的历史,而他们也最终融入了海南本土,成了华夏民族的一部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统一性和包容性。

碑刻文献也记载了大量汉族与海南本土黎苗百姓的交流。如保亭县博物馆藏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奉府道禁碑》:“严谨兵役商民入黎侵害。”琼中县所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治琼五戒碑》:“议客出入黎峒……如有欺诈愚黎……违者一并送官究治理”等,明确从立法角度阐明了保护海南黎族百姓的措施。又如,五指山摩崖石刻中保留有清代将领冯子材和其幕僚所刊“手辟南荒、百越锁钥”“巨手擎天”等。史载冯子材在琼期间发动黎族青壮年开山修路,奠定了海南交通的主要脉络。并在五指山水满峒亲自创建五指山“公馆”,活跃经济,加强了汉黎交往。这与上述石刻文字相互印证,对于了解古代汉族对于黎苗地区的开发及彼此的互动状况提供了珍贵资料。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海南共有九件入选。记录了海南古代多民族交流融合的历史,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生动例证,更加彰显了海南石刻在全国文博视野下的重要性。如上所述仅为一隅,海南省内仍有大量刻石存留于文博场馆及田野之中,如万宁市东山岭上的“华封岩”石刻;三亚荔枝沟“落笔洞”内的历代文人石刻,及大量未及整理的墓志、示禁碑、德政碑、诗文碑等,都是文学、艺术、学术的有机统一体。它们作为“活着的历史”,默默地记录和见证着海南的昔日和今朝。

(作者系历史文献学博士、海南大学人文学院高聘副研究员)

海口丁村约亭内的清代官府禁示碑(局部)。 李幸璜 摄

海南9件文物入选

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

●海南省博物馆馆藏 唐伊斯兰教徒珊瑚石墓碑(2件)

●三亚市博物馆馆藏 唐穆斯林珊瑚石“山峰”形墓碑

●三亚市博物馆馆藏 宋穆斯林珊瑚石“火焰”形墓碑

●陵水黎族自治县博物馆馆藏 唐伊斯兰教徒珊瑚石碑(3件)

●海口市博物馆馆藏 北宋神霄玉清万寿宫诏碑

●定安县博物馆馆藏 清代莫谟暨妻林氏合葬墓志铭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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