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立“琼旅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 规模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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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1日讯 (记者梁振君)海南设立“琼旅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1亿元,1年内撬动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新增10亿元贷款额度支持。这是海南日报记者11月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根据省财政厅、省旅文厅11月1日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琼旅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风险补偿资金池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旅文厅负责业务管理,设立存放在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融担基金),用于对“琼旅保贷”业务进行风险补偿的资金池。

“琼旅保贷”业务是指担保、再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向银行提供融资担保,银行向文旅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贷款发生风险时,担保、再担保机构对银行进行代偿的业务。“琼旅保贷”业务推动构建“国家融担基金—省融担基金—融资担保机构”三级分险模式。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融担基金)、省融担基金、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各自的合作协议约定风险分担比例。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提供直接担保服务。国家融担基金和省融担基金对符合规定的文旅企业向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国家融担基金不分险部分,由省融担基金承担。“琼旅保贷”业务支持国家融担基金、省融担基金与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提供批量担保贷款服务。

融资担保贷款对象为在海南省内注册,符合《旅游行业支持范围》《文化行业支持范围》《体育行业支持范围》的企业、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在以上范围之外的市场主体,需由市县旅文局推荐,并经省旅文厅确认。贷款期限为1年,且贷款应在《暂行办法》生效之日起1年内投放。

《暂行办法》自2022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关键词: 风险补偿 以下简称 有限责任公司